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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在前 手术在后

1999-09-09 来源:生活时报 张德采 庄永惠 我有话说

本报讯 73岁高龄的退休女工朱仁慧日前在到成都骨科医院做手术前去锦江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因而成为西南地区首例手术公证病人。

据成都晚报报道,安徽省巢湖市人民银行的退休职工朱仁慧属大年龄、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股骨头缺血坏死性病人,医院一般只能保守对症治疗。而病员和家属坚决要求进行股骨头植换。以前病员手术只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这对一般手术尚可,但是遇上了这种特殊的手术病员签字是不够的。通过医生和病员反复商量,双方对手术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认可,最后请锦江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内容包括出现生命危险、麻醉意外、心肌阻塞、呼吸骤停失血性休克,病员及家属理解接受,不属于医疗事故和院方责任在内共12条。

病人已脱离了危险期,手术治疗取得了成功。医院和病员都认为手术公证是必要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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